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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須知
申請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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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計劃邀請本港註冊中學參與,每所參與之中學將可提名最多五名學生(中三至中五年級)參加遴選,有興趣的學生亦可自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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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須承諾可完成本計劃之全部活動,若學生經考慮後未能完成本計劃中任何活動,應將機會讓於其他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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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合資格學生將獲邀參加面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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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獲提名之學生須以「共融香港‧成就夢想」為題目,創作一份可表達該意念之作品,作品形式不限,可包括模型、圖畫、漫畫、詩歌、歌詞、1分鐘短片、文章(中英均可)等等,如為立體作品,則不鼓勵超過9吋x12吋x9吋之體積。學生只須於視像面試當日顯示其作品,面試完成後將作品相片 / 不多於30秒之影片電郵,獲選後才將作品正本交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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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像面試將以八至十人一組集體面試形式進行。每名參與面試之學生將獲一分鐘自我介紹,一分鐘個人作品展示及講解,共兩分鐘。約20分鐘小組討論時間,學生對其他參賽者之作品的提問和回應亦為遴選考慮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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